第(2/3)页 他伸手就要去拿酒,被高欢一把摁住。 “大哥,我有个不死的法子,但须得你置死地而后生。” “你别闹了。” “你知道杀死父亲的那个女子吗?她去追击燕王布日古德了,我们必须要给她争取这个时机。” 高欢补充:“如果你不这么做,她就会把你开膛破肚,就像杀死父亲那样。” 高畅一个激灵,他都听那姓刘的说了,一个照面就被掀下马去,护卫跟摆设似的,乱军丛中取敌将首级。 “但若是咱们可以和她配合好,打赢了这场战争,兄长,你在朝廷就能立足了!”高欢语气柔和,一点点地揉进他心坎里。 “可是那帮人够呛能听我指挥,跟着出去打仗……” “无妨,我有赏钱。” 高欢为了鼓舞士气,将那近八千的士兵调动起来,把身上所有的珠宝钱财都拿出来犒赏三军,让高畅告诉他们击退,打赢了燕人,朝廷还重重有赏。 就这么着,拉起了这一支队伍。 这里的近八千人,有两千精骑兵,三千步兵,其余诸人多是些匪盗流寇被收编,用作前锋突击等等作用,后面的这些人完全是因为高阳的勇武而征服了他们,当没有高阳的存在之后,他们也是最容易闹事儿的,已经有一部分因为抢劫朝廷公卿被绞杀了。 这些人能用,但是需要看怎么用。 高欢绞尽脑汁,最终还是没有选择对骑兵有优势的开阔地带。 因为众所周知,燕人每一个十二岁以上的青壮年都是优秀的骑兵。 他手上的轻骑兵未必能起到什么好效果,反而是步兵的人数占据优势。 最终和高畅等人一番商议,把决战的地点选在了,高山峻岭、森林险川的双都山附近,这地方依山临水、狭涧谷深,还可以用弓箭手作战,他们可以先埋伏在这,打燕人一个措手不及。 然而他还是没有打过仗,没有想过战场之上如此艰难,他所指挥的是各有心思的人,这些人是不受控制的。 八千人对两千人,本该是碾压,尤其是包围式的突袭。 第(2/3)页